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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
2023-03-20 14:47:37
 

       自2022年2月24日俄乌冲突爆发后,以美欧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实施能源禁运、出口管制与金融制裁,同时俄罗斯也实行了一系列反制裁、反危机措施,由相互制裁所产生的影响业已呈现出显著的空间尺度上的域外溢出效应和时间尺度上的当期与滞后效应。在全球视域下,俄乌冲突在规则分层化、范围区域化的基础上,加速了“全球化分裂”进程,并将在大体上终结本轮的经济全球化进程[1];在区域、领域与部门视域下,与俄乌经济紧密相连的领域与部门面临的挑战和危机呈叠加态势,突出表现在大宗商品贸易中断、供应链断裂、能源价格飙升、运输物流成本提高以及贸易通道阻滞,与俄罗斯贸易联系紧密的国家和地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长期而言,基于几乎已成定局的相互制裁长期化,俄罗斯参与全球经济循环的广度和深度、主要方式、地理方向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的方向都将改变;俄罗斯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参与对俄制裁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广泛的经济联系与合作的主动性增强,并将改变原有的地理方向诉求,寻求与更多新兴经济体发展经贸合作。

       俄罗斯是世界木质林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是我国一直以来的主要木材原料供给国。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市场调查,俄乌冲突已对全球林产品贸易造成了显著的破坏,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贸易与金融的制裁正在影响既有的林产品国际贸易格局。基于全球木质林产品供需版图深度调整,以及林产品产业链布局方式、路径与逻辑的可能性变化,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势必将深受影响。研究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近期和短期冲击以及现实、远期与长效性影响,把握挑战的特性与化解方式,有利于以谨慎乐观的态度,采取务实行动推动中俄木制林产品贸易的稳健发展。

       中俄作为世界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国与消费国,长期互为重要的木质林产品贸易伙伴。目前对于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且大多集中于发展现状、贸易特点,贸易互补性、依存度和稳定性,以及产品结构、影响因素、市场可持续性和增长潜力等方面。例如在贸易结构方面,田刚等[2]研究发现中俄两国林产品显性比较优势差异明显,但存在产业间互补,形成了双方林产品贸易长期稳定的局面;张鑫[3]也指出俄罗斯资源密集型产品如原木、锯材和木浆出口与中国进口具有极强互补性,中国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人造板、木制品和家具又与俄罗斯进口具有较强互补性;卢宏亮等[4]发现中国的天保工程提高了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依存度。在贸易影响因素的研究中,田刚等[5]和吴天博等[6]研究发现,国家经济规模、人口、森林资源禀赋差异与汇率等均是影响中俄林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且双方林产品贸易潜力在逐年提升。目前在对中文文献的检索中尚未发现专门针对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影响的相关研究,仅见关于俄乌冲突对全球林产品贸易影响的少数研究文献。例如,王英斌[7]编译了俄乌冲突对全球纸业影响的部分信息;蒋业恒等[8]通过构建涵盖19个经济体的全球针叶材区域价格均衡模型,模拟分析了俄乌冲突引发的全球针叶材供需格局变化与调整。就现有研究而言,地缘冲突对贸易的影响机制尚未纳入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研究视域,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所受影响的研判需要进一步加强。鉴于俄乌冲突必然造成区域林产品贸易的中断与转移,甚至重塑整个国际林产品贸易格局,本文将基于俄乌冲突对中俄林产品贸易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重新审视双边林产品贸易结构与发展趋势并提出推动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稳健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俄乌冲突前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状况

     本文对木质林产品的定义参考既有研究,选取原木(HS4403)、锯材(HS4406、HS4407、HS4409)、人造板(HS4408、HS4410-HS4413)、木浆(HS4701-HS4706)、纸和纸制品(HS48、HS49、HS4707)、木制品(HS4414-HS4421)、家具(HS940161、HS940169、HS940330-HS940360)、软木类(HS4501-4504)、其他木材(薪材HS4401、木炭HS4402)为研究对象。在含有国际林产品贸易统计的数据库中,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Comtrade)的数据较为全面且时间最为接近。为确保数据一致性,除特别说明外,全文林产品进出口数据均源自UNComtrade。

      从双边贸易额角度来看,近10年中俄林产品进出口总额总体呈上升态势,由2012年的45亿美元上升至2021年的62亿美元;期间于2014年首次超过50亿美元,但受当年乌克兰危机的影响出现短暂下滑;而后俄罗斯加快了与中国的林产品贸易合作,双边林产品贸易持续增长,于2017年超过乌克兰危机前的水平,并在2018年达到峰值,进出口总额超过65亿美元;受中美贸易战及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中俄林产品贸易出现下滑,但2021年贸易额回升至62亿美元。总体而言,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主要取决于俄罗斯对中国的出口,中国对俄林产品出口于2014年达到峰值10亿美元后迅速下降,但在2015−2021年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中国自俄罗斯进口的变化趋势与贸易总额基本吻合。

      从中俄木质林产品进出口结构来看,锯材、纸制品和人造板是俄罗斯主要的出口产品,占据全部林产品出口额的74.43%,其中锯材占比最高(35.08%)且为俄罗斯林产品出口的主要收入来源;在俄罗斯进口产品中,纸制品独占近66.53%,家具(12.58%)为第2大进口产品。中国是俄罗斯最大的林产品贸易伙伴国,同时为俄罗斯原木、锯材、木浆最大的出口市场,2020年俄罗斯近66.64%的原木、51.72%的锯材和69.33%的木浆出口至中国;在俄罗斯进口产品中,29.26%的木制品、11.87%的家具和12.89%的纸制品来自中国(见表1)。中国木质林产品出口并不依赖于俄罗斯,仅有对俄纸制品出口占中国对外纸制品出口的份额超过1%;而中国的锯材进口依赖于俄罗斯,份额近37.53%。

二、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已产生的负面影响

       目前俄乌冲突以及西方国家与俄罗斯的相互制裁已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与困扰,集中表现在:

       首先,引发林木价格上涨,形成传导效应。随着制裁与反制裁的拉锯式加码,俄罗斯林产品行业正面临原材料和配件价格上涨,伐木、木材加工机械和设备主要制造商离开俄罗斯市场,林业生产缺乏工具零件、设备与资金投入,产能利用率下降、库存增加且国内市场无法吸收释放数量,运输关税上升、集装箱运输成本激增、与欧洲物流中断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阻碍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比较优势的发挥,影响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纸浆、家具地板原料等林木产品,也使得中国在俄罗斯的木材加工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在面临汇率波动和贸易损失风险的同时投资风险上升,竞争力削弱,给中国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增添了巨大困难。

       其次,给林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运行带来风险。认证机构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宣布取消俄罗斯与白俄罗斯的木材认证,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将源自俄罗斯与白俄罗斯的木材认定为“冲突木材”。由于出口管制以及生产、能源和运输成本的制约,俄罗斯西北部的木材生产已无利可图,对俄罗斯西北部锯木厂主要市场欧洲的木材出口已于7月9日结束。俄乌冲突引致的空域封锁、陆路运输叫停使得林产品贸易路线复杂化,运费激增、运输堵塞,尤其是中欧班列的基本通畅及其他货物运输路线也都受到影响,在推高运输成本的同时也使得部分供应链中断,导致林木行业能源和资源供需错配。

       再次,贸易结算受阻。随着冲突与相互制裁的不断深入,部分俄罗斯银行被剔除在SWIFT系统之外,木质林产品贸易将不能通过SWIFT体系实现跨境支付,虽然可以通过扩大本币结算来予以应对,但就结算地位而言本币尚无法取代美元和欧元等西方国家货币,贸易结算在一定时期内受阻将不可避免。

      最后,影响林木产品消费需求和项目建设。俄乌冲突搅动的地缘政治格局分化、震荡和冲突导致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客观上使得中俄两国的宏观经济运行面临不同程度的下行压力,市场需求萎缩,提振林产品国内需求的难度加大;同时,金融制裁使得俄罗斯信用等级下降,严重影响其国际融资能力,继而中俄林产品经贸项目建设和合作也受到冲击,面临严密的合规审查与次级制裁。

三、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潜在影响

     3.1理论机制

      国家间政治冲突与贸易之间的因果关系一直是经济学与政治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区别于对两者因果关系的讨论,Martin等[9]指出,冲突提高了两国贸易中断的风险,双边贸易壁垒上升,而双边贸易流动包含了贸易企业对政治冲突的预期,政治冲突取决于两国的相对决心。Morrow[10]研究认为,贸易企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活动参与者会考虑这一预期风险并采取相应对策,贸易流会通过经济制裁或政策报复等高代价信号抑制冲突或降低冲突升级的风险。Lamotte[11]指出,冲突与经济制裁常同时出现,其对贸易的影响往往持续多年才会消失,且经济制裁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更高。Glick等[12]也发现,冲突所带来的经贸成本具有高度的持久性,冲突持续时间越长对双边及第三方贸易的冲击越大。因此,贸易关系高度紧密的国家担心因冲突引发潜在贸易转移效应和他国经济制裁带来相对较高的预期成本,而冲突给中立国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又鼓励了中立国对冲突发起者的制约[12−13]。Kinne[14]指出,第三方国家与冲突国家的双边贸易结构将激励第三方阻止潜在的双边冲突,通过传递基于贸易的决心信号(经济制裁)表达自身立场,反对冲突。然而冲突双方在事后寻得的贸易转移效应也可能大大降低冲突的预期成本,在第三方贸易国存在时,第三方贸易的“震慑”效应远大于冲突下两国双边贸易的预期成本[9,15]。Feldman等[16]研究发现,对于冲突国而言,冲突时期的政策改变会增加其与第三方“友好”国家的贸易,减少与冲突对象和第三方“不友好”国家的贸易。

        结合以往文献提出的冲突对贸易的影响机制,本文认为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长期和潜在影响主要表现为第三方贸易国的贸易转移。基于俄乌冲突导致的地缘政治风险加剧与相互制裁叠加交织,这种潜在影响实质上是一种次生影响。具体而言,俄乌冲突与相互制裁将引发木质林产品生产与消费和贸易格局的变化和调整,在直接导致俄乌木质林产品贸易中断的显性结果的同时,也将在参与制裁国家与不参与制裁国家之间引致贸易转移效应,但也可能将带来一定的贸易创造效应。

      3.2潜在影响与趋势

      通过分析俄罗斯林产品进出口结构与被列入“不友好”名单国家及地区的进出口数据,可从贸易转移视角大体预估俄乌冲突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从2020年俄罗斯与主要出口和进口经济体以及制裁名单国家及地区的木质林产品贸易来看,俄罗斯对48个“不友好国家及地区”的林产品出口超过43亿美元,占其林产品出口总额的35%左右;进口额超过25亿美元,其中超过66%来自“不友好国家及地区”。这意味着,随着制裁与禁令的不断实施,俄罗斯林产品出口的约1/3与进口的约2/3可能发生贸易转移,俄罗斯会将林产品出口从欧洲转向亚洲以中国为主的第三方国家。目前俄罗斯木质林产品出口以锯材、纸制品和人造板为主,进口以纸制品、家具和人造板为主。从俄罗斯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来看,俄罗斯29.35%的锯材出口、23.67%的纸制品出口和52.88%的人造板出口,以及76.2%的纸制品、43.82%的家具和35.29%的人造板进口都将受到俄乌冲突的影响而发生贸易转移。受到冲突与制裁的影响,鉴于中俄长期良好的经贸合作基础,俄罗斯必将向中国寻求更多出口和进口替代项目并探寻深层次的林业工贸合作模式,中国可能成为俄罗斯林产品的主要贸易转移对象。

       俄乌冲突对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长期影响仍将取决于冲突的持续时间以及第三方国家及跨国企业的决策。俄乌冲突持续时间越长对中俄林产品贸易的影响越大,冲突将对林产品进口依赖于俄罗斯市场的国家冲击最为明显。对于俄罗斯而言,西方企业与机构纷纷撤出俄罗斯市场,导致资本流出,降低了俄罗斯未来的经济增长潜力。这将使俄罗斯不得不采取更多的激励与预防政策防止资本外逃,保护生产者信心,以满足国内市场投资生产需求。西方国家对俄制裁带来的高代价信号也将冲击各国林产品贸易企业与俄罗斯开展贸易的信心。从全球地缘政治风险指数(GPR)来看,俄乌冲突促使全球地缘政治风险提高,全球GPR在2022年3月迎来了近10年的最高值(详见中国知网本文录用定稿版附件1)。为应对较高的地缘政治风险,林产品贸易企业将重新评估所面临的地缘政治风险,调整自身的生产与贸易结构,其可能会在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并且具有较低风险的国家进行生产加工或选择供应商。企业与政府的行为可能重塑林产品全球价值链,但并不能使全球价值链削减,除非未来的政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16]。虽然GPR指数在今年4和5月份显著下滑,但是较高的地缘政治风险仍然意味着低投资与低就业困境[17−18]。因此,欧美的经济制裁仍然可能导致未来基于地缘政治考虑的贸易合作取向的变化。伴随着制裁带来的贸易体系分割,全球林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将增强。在长期视角下,世界林产品贸易的不确定性较高,极有可能出现林产品贸易格局的二元化。然而在欧美对俄加大制裁以及俄罗斯发布“不友好国家及地区”反制裁后,俄罗斯加大对中国林产品出口的倾向已然增强,对未来中俄进一步开展林产品贸易具有积极影响。

       现有数据反映出的现实情况也印证了上述分析的有效性。从俄罗斯乌拉尔海关总署(UTU)公布的出口贸易相关数据来看,2022年5月俄罗斯木材出口同比增长10%,达1119.8万m3。今年1至5月,俄罗斯对中国的木材及其制品出口增长了18.5%,而对欧盟的出口则下降了46%。与此同时,俄罗斯木材及其制品出口的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胶合板、细木工和木工产品以及刨花板的出口分别下降60%、38%和20%,而木质衣架等部分木制品出口增长了30%。

       可见,俄罗斯木材尽管受到制裁,但市场并没有急剧下跌,木材及制成品的出口产品和地域结构都反映出适应性的调整,供应的主要份额落在中国。2022年1−5月俄罗斯对“友好国家及地区”的锯材出口总量为780万m3,同比增长12.9%;其中向亚太地区、非洲和欧洲对俄“友好国家及地区”锯材出口份额分别为98.5%、0.68%和0.36%;中国、乌兹别克斯和哈萨克斯坦位列俄罗斯向亚太地区锯材出口份额的前3位,占比分别为56.8%、7.1%和2.7%。对“不友好国家及地区”的供应份额在1−5月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出口总量为339万m3;其中,向欧洲、亚洲和北美对俄“不友好国家及地区”锯材出口份额分别为61.86%、32.7%和5.86%;新加坡、爱沙尼亚和芬兰位列俄罗斯向“不友好国家及地区”锯材出口份额的前3位,占比分别为18.45%、12.94%和9.75%。

       俄罗斯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软木以及高价值硬木原木实施了出口限制,使2022年1−5月俄罗斯的原木出口量降至320万m3,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1%。出口对象主要为欧洲、中亚、东亚和中东等地区的20个国家,其中前5大出口目的国分别为中国、芬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对“不友好国家及地区”的原木出口量分别为147万m3,占原木出口总量的46.1%。其中,向芬兰、英国和塞浦路斯的原木出口量分别为130万m3、2.62万m3和2.5万m3,与2021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0%、−800%和−13.2%。

       基于此,在关注近期、短期冲击的同时,也要看到现实、远期与长效性的机遇。俄罗斯目前的林产品生产与贸易阻滞主要集中于西北联邦区,而中国的主要木质林产品贸易合作区域(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所受到的制裁压力相对较小。面对限制与制裁,在地理空间上作为东亚与西欧联接桥梁的俄罗斯在制定、出台、实施一系列支持木材行业措施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会将木材及其制品的出口交付重新定位于东方,预计会将更多木材供应转向中国,而中国进口俄罗斯木材的成本或将随着俄罗斯降低木材关税和运输配额增加而有所下降。从2022年4月以来中俄不断加大木材通关管理并增加口岸和班列的情况来看,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合作进程或将加快。

      四、推动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稳健发展的政策建议

       推动中俄木制林产品贸易稳健发展是防范风险、化解挑战的根本和关键。整体而言,要以开放模式为基础来寻求资源与要素的有效配置:在宏观层面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对接、用活对林业产业的扶持政策;在微观层面上,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和跨国经营活动发挥企业的微观主体作用。

       4.1持续聚焦俄远东西伯利亚地区的木质林产品供给

       由于制裁和贸易限制,长期以欧洲为主要出口市场的俄罗斯西北部木材生产已基本无利可图。而与此同时中国的主要木质林产品贸易合作区域(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受制裁的压力相对较小,其在木材供给方面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更加凸显出特殊重要的地位。基于此,中国应一如既往地聚焦与该地区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合作。俄远东西伯利亚地区是世界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森林资源潜力和地理位置更为东北亚各国所瞩目。俄乌冲突将引致东北亚市场对其木材依赖程度不断加大,该地区的资源市场争夺将更加激烈。无论是出于应对制裁和贸易限制,还是俄罗斯希望通过资源地区合作加快其融入亚太市场步伐的考虑,可以预见的是,俄罗斯将会继续逐步加大对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力度,把占世界近1/4的可更新利用森林资源改造成俄罗斯经济发展支柱之一。而对于中国而言,无论是出于对木材的刚性需求和偏好,还是进口成本的考量,其都是木材进口多元化的较优选择,而俄远东西伯利亚地区的木材供给也将进一步依赖于中国参与的国际经贸合作。

       4.2灵活务实地推进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适应性调整

       受到俄乌冲突影响,俄罗斯锯材和木浆的出口以及纸制品和家具的进口将会产生较大缺口。中国可充分利用已有的双边林产品贸易产业间互补及地域优势,继续扩大对俄罗斯锯材和木浆的进口规模,为中国木质林产品提供更加稳定的原料供给。同时,中国也需鼓励并扶持造纸业和家具行业对俄开展业务并进入俄罗斯市场,树立中国品牌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要加大对低碳可持续性强的高技术企业投资,引导国内林业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推进林业企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发展,适应当前“双碳”与“双循环”要求,提高林产品质量。

      4.3及时有效对接各层面利好政策

       为有效应对制裁和贸易限制,无论是俄罗斯联邦政府层面还是地区政府和木材行业相关组织层面都已经和正在制定、出台和实施一系列应对林产品行业危机的政策和举措(详见中国知网本文录用定稿版附件2),力争“稳木业、保就业”。例如,联邦政府决定暂停提高包括森林税和林地租金在内的森林资源使用费率;工业和贸易部正在加快制定木材和木制品进口替代计划,并将工业发展基金的优惠贷款期限延长至5年;基洛夫州将建设新的物流体系,以保障木材企业的物流运输;下诺夫哥罗德市将推进对木材加工生产设备的进口替代;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将林业产业纳入了俄罗斯贸易限制影响的行业清单。因此,应动态关注这些相关举措,及时对接和利用其中的支持手段和利好政策,积极推动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良性互动和高效发展。

       4.4合作共建更具韧性的中俄林产品贸易供应链

       针对林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凸显的脆弱性,应着力强链、补链,打造上下游一体化、更具韧性的供应链体系。在生产方面,伴随着制裁,当前俄罗斯的森林资源开发与远东木材加工项目需大量投资,中方可充分发挥已取得显著成效的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等项目的示范效应,增加、深化与俄罗斯的联合森林资源开发、林业合作投资与开发项目。在流通方面,应着力以设施联通带动贸易畅通,改善物流状况,提升运输效率。可充分发挥中俄同江跨境铁路大桥、中俄黑龙江跨境公路大桥、中俄跨境索道等交通枢纽的联通效应;同时充分利用以中俄班列为基础的东向贸易通道带来的发展机遇,科学运营“易畅蓉欧”号、“江门”号等线路,带动蜀中、粤西地区的林产品出口。在支付与融资方面,以人民币被纳入俄罗斯央行国际储备和国家财富基金为契机,对接金融网络、逐步打通各种金融限制,在进行金融深度融合的基础上缓解融资压力。同时,要通过技术、政策手段从根本上提升中俄林产品贸易供应链体系的抗冲击、抗风险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与林业生产、贸易的融合,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平台建设,降低林产品生产、管理、交易、运输和时间成本;加强政府间合作与交流,共同协商制定并完善木质林产品贸易法规与制度安排。

        4.5有力推进多边机制下的合作与中俄林产品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基于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全球蔓延、WTO引导力严重缺失、多边贸易谈判停滞不前的国际形势,就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而言,既要坚持客观、公正、均衡的立场,应对俄乌冲突下各方在多边贸易组织中的博弈;同时,在争取更大的共同利益的同时,未雨绸缪,实施危机推动。加快与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EAEU)缔结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进程,开阔中俄区域合作视野,实行“中俄+N”模式。同时,以此为契机切实推动中俄林产品自贸区的建立,促进欧亚经济联盟与“一带一路”倡议、中蒙俄经济走廊等互连互通,以期为未来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带来更大增益。

        4.6积极助推建立双边森林认证体系

         截至2021年年底,俄罗斯获得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认证的森林面积超3197万hm2,占全球总认证面积的9.74%;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认证的森林面积为5945万hm2,占全球总认证面积的27.09%。上述经过认证的森林均已因受制裁而被排除在PEFC和FSC体系之外。中国获得PEFC和FSC认证的森林分别为110万hm2和128万hm2,仅占森林总面积的0.5%和0.58%。目前,FSC俄罗斯分部已启动了临时性的名为“森林标准具”的自愿森林认证计划,旨在支持俄罗斯林业在这一特殊时期的经营管理。中方应积极参与“森林标准具”计划,在不断推进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C)与“森林标准具”体系互认的同时,推动建立中俄双边认证体系,助推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稳健发展。

      文章援引——“林业史”